我想咨询工伤赔偿。去年11月8日,我在工作的建筑队从脚手架摔下来,包工头垫了八千医药费就不管了,说我是自己不小心,还说我不是他正式员工。总包单位也不认,说让我去找包工头。我腰椎骨折,现在还在家躺着,老婆要照顾我也没法上班。劳动能力鉴定还没做,工伤认定申请也快过一年了。请问我该先确认劳动关系还是直接申请工伤?超过一年还能补救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找谁要?
这件事你得抓紧了,一年时效马上就到,别拖。核心问题是:包工头不认,总包想甩锅,但法律上建筑工地工人受伤,总包单位一般跑不掉,特别是违法分包的情况。 **先直接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不用先折腾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局受理时会要求你提供证据,比如工资条、工友证言、医院病历、甚至现场照片。如果人社局说缺劳动关系证明,那就同时走“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但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动作必须先做,超过一年神仙难救。时效快到了,赶紧行动。 关于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如果单位给你交过工伤保险,找社保基金;没交的话,全部由用人单位(包工头或总包)掏。总包作为发包方,如果包工头没资质,总包要承担连带责任——你可以把总包和包工头一起列为被申请人。 **具体步骤**:1. 马上整理所有证据去当地人社局填工伤认定申请表,说明事故经过(强调是工作期间、因工受伤)。2. 如果被卡在劳动关系上,再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3.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索赔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别怕包工头说你不是他正式员工,法律上事实劳动关系就够了。赶紧去办,别等到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