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2018年结婚,婚前我父母全款给我买了一套房,登记在我名下。婚后我们共同还了另一套房的贷款。现在她要离婚,说两套房都有她的份。请问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怎么分割?我该怎么办?
这种事别慌,先分清两套房。第一套,你婚前父母全款买、登记你名下,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般算你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她要说有份,除非她能证明你父母当时明确赠与你们俩,或者婚后加了她名。另一套看购买时间和登记:婚后买的,通常算共同财产,房和贷款一起分;如果是你婚前买、登记你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房子一般归你,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钱和对应增值部分,你得补偿她。 怎么办:1. 先把证据锁死:父母出资流水、购房合同、产权证、还贷记录、聊天记录。2. 先谈,第一套别轻易松口;第二套算清共同还贷本息和增值,按现值比例折价补偿。3. 谈不拢就起诉,主张个人财产认定和共同还贷补偿,别私下写认房协议。涉及离婚房产分割、不动产登记、共同还贷及增值补偿,建议拿材料找当地婚姻律师算细账。关键词: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产分割、个人财产、增值补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离婚诉讼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