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定性就一句:前夫既妨碍你探望,又拖欠抚养费,属于违约+不履行抚养义务;但想变更抚养权,法院门槛比要抚养费高。

**探望权起诉,证据攒这些**:离婚协议、孩子出生证;前夫拒绝探望的微信短信、通话录音;社区调解记录;补习班时间证明;你按时接送的照片视频、打卡记录;老师邻居证言。起诉时直接让法院把探望时间、方式、寒暑假写死。

**抚养费拖欠**:要是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本身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得先起诉要抚养费,拿到判决或调解书后再去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要是法院判决/调解书,直接申请。别拿“不给看”抵抚养费,两码事。

**变更抚养权,本地法院一般看**:谁实际照顾多、经济居住教育条件、孩子意愿(8岁以上)、对方是否不尽责/虐待/患病无力抚养、换环境是否利于孩子。光拒绝探望和欠费,不一定够,得证明对方带娃明显不利或你更适合。

建议:先把探望权纠纷、抚养费起诉一起办,证据固定好,再谈变更抚养权。关键词:子女抚养、探望权纠纷、抚养费强制执行、变更抚养权、离婚协议、证据清单、本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