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听超市瞎扯,超过50岁照样能认定工伤。关键是看你妈有没有领退休金——如果她没领,那她和超市就是劳动关系,受伤必须算工伤。超市没缴社保就违法了,按《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所有费用都得他们自己掏腰包。
你现在要做的:
1️⃣ **先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带好工资条、考勤记录、医院诊断书,哪怕超市不配合,你个人申请也有效。
2️⃣ 认定下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看伤残等级。髋部骨折大概率能评上等级(比如九级或十级),能拿好几万伤残赔偿金。
3️⃣ 除了医药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营养品**都能要求超市赔。手术六万多只是开始,后续康复治疗也算他们的。
超市想花三万私了?那是坑你。保守算,光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至少十几万往上。建议你直接拒绝,走工伤认定程序。如果超市不配合,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记住:意外险赔的钱是他们额外给的,不能抵扣工伤赔偿,该拿的双份都得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