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话不对,别被忽悠。物流仓库夜班搬货被货架砸伤,属于典型工伤。单位30天内没申报,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可以直接去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现在才4个月,根本没超期,单位说超期是想压低赔偿。

建议你:先去办工伤认定,带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牌/考勤/工资流水/聊天记录/工友证言、诊断病历和事故证明。单位不配合盖章,就找工友作证或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二次手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等都能主张。单位没缴工伤保险,这些钱由单位出。2万元私了千万别签,后面二次手术和伤残待遇很可能远不止这个数。若人社局不受理,争取书面决定再复议或诉讼。核心就一句:先工伤认定,再鉴定,后仲裁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