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别被超市唬住。关键不在你妈52岁,而在她有没有领城镇职工养老金。没领,很多地方对“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是支持的,超市说只能算劳务关系、只给5000营养费,不一定对。工伤认定个人申请期限是事故后1年,你们才快半年,来得及。
先去办:别签了结协议,把工牌、排班表、微信工资转账、医院病历、监控、证人这些证据固定好,再去开她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然后直接去超市所在地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要是人社局说劳动关系不清,就去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回头再认定工伤。别死等,先申请,卡住再补确认程序。
认定下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手腕和肋骨骨折有可能构成十级,未缴社保的工伤赔偿由超市承担。要是人社局不受理,要书面不予受理决定,可复议或起诉;同时也能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不是只给营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