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单位拿“不是必经路线”说事,基本站不住。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法律看的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不是唯一必经路线。你老婆外企行政下班骑电动车回家,有打卡记录、导航路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主责,这就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核心条件。顺路买菜、接孩子这种日常合理活动,一般也不影响。

怎么解决?先去办。单位不配合申请工伤,不影响你们自己申请。按《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在30天内向人社局申请;单位不申请,你或你老婆近亲属、工会,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去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带上: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打卡记录、导航路线截图、证人证言等。单位不盖章,就自己交,留好邮寄或窗口回执。

要是人社局不受理或认定不是工伤,别慌,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伤情稳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记住,1年期限很关键,现在还在期限内就赶紧办,别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