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金融监管局、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导与支持下,粤财信托作为受托人、大成广州分所作为筹划顾问及监察人,共同完成广东首单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财产登记,为我国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发展提供了“广东样板”。这一实践通过预告登记方式,将暂不具备转移条件的不动产纳入信托财产范围,拓宽了设立不动产信托的财产范围和条件,有利于解决预售商品房、未办妥房产证的二手房等暂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房产纳入不动产信托财产范围的问题。

政策层面,2025年7月14日,广东金融监管局、广州市委金融办、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协同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对于发挥信托机制的灵活性和确保财产独立性至关重要,也是保障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规范、准确、完整,切实维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伴随各地政策出台,我国信托业迎来从“资金通道”向“服务信托”转型的关键突破,民事信托在财富传承、社会治理、普惠金融中承担更深远作用的趋势日益清晰。

面对这一制度创新,大成广州分所立足家族(企业)财富管理法律服务实践,积极参与试点项目落地。在《通知》出台后,大成广州分所与粤财信托积极协同筹备,成功落地“粤财信托·爱家和丰传承家庭服务信托”。在本项目中,委托人张先生将名下位于广州市的一处房产及一定体量的现金资产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粤财信托成立家庭服务信托,以实现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及家族慈善目标。谢玲丽、张晓初、赖逸凡、胡弯、梁嘉颖等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参与本次不动产信托落地,为委托人提供信托筹划、设立、运营维护以及担任监察人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在信托治理与监察机制方面,本项目设置监察人,并对监察人的权利义务、继任机制等作出定制化安排,首任监察人由大成广州分所担任。该安排一方面发挥监察人的专业性与独立性,为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双重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权利配置与平衡,强化信托的隔离功能,并通过治理结构与机制优化,保障信托长期有效运行。大成广州分所除担任监察人外,同时受聘担任该信托委托人的信托法律顾问,就信托及信托资产的持续运营、后续优化等提供综合法律支持服务。

在资产运营与公益慈善安排方面,本项目作为信托财产的不动产资产类型为住宅,后续房屋使用、维护修缮、对外租赁、物业管理、水电气使用等事项均需妥善安排。除不动产资产外,项目对信托资产中的资金/金融资产也进行了定制化规划,并预留未来置入其他多元类型信托财产的空间。信托目的除家庭财富保护、传承和管理外,亦包括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支持与参与;在信托存续期间,基于房屋租赁所产生的收益将提取固定比例定向分配给指定的社会组织。这些安排使法律服务从信托设立环节进一步延伸至长期运营、治理维护与公益目的实现。

通过参与本次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实践,大成广州分所在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信托架构筹划、监察人机制、信托资产持续运营与公益慈善安排等环节形成了更具体的实务衔接能力。围绕《通知》对登记规范、准确、完整的要求,本所将法律服务前置到信托筹划、设立、运营维护及监察职责履行中,针对不动产与资金/金融资产进行定制化规划,并在合规框架下预留未来财产置入空间,以支持信托长期稳定运行。对客户而言,这意味着在家庭财富保护、传承管理、财产隔离、公益慈善等目标下,能够获得更加贴合制度要求、覆盖信托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支持。

大成广州分所谢玲丽律师牵头的服务团队长期致力于家族(企业)财富管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并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及实务落地。未来,大成广州分所将继续紧跟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等制度标准与政策导向,深耕家族(企业)财富管理服务,协同信托机构等各方推动服务信托规范发展,在合规创新中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稳健、更适配、更具长期价值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