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ISO/TC 309组织机构治理技术委员会推动的ISO 37010《ESG披露的一般原则》标准提案获批立项。该提案由深圳技术大学质量和标准学院作为召集人提出,经ISO/TC 309高票通过,是我国首次提出ESG领域国际标准提案,也是ISO首个ESG领域标准提案。标准拟围绕信息披露,环境、社会和治理的披露指标要求,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评估报告,评估和评级等方面制定一般原则。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陈立彤律师作为ISO/TC 309 AHG 6 ESG和气候变化协调工作组中国注册专家参与相关标准制定,并牵头G部分标准内容的起草。
从行业发展看,ESG理念自2004年由联合国提出后持续演进。2006年,联合国成立的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发布“责任投资原则(PRI)”,推动ESG投资理念广泛传播。2015年9月,全球193个成员国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涉及17个领域169项具体目标的可持续发展目标。ESG标准化工作作为政策落地实施和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建立健全ESG评估体系、促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截至目前,ISO已制定发布环境管理、温室气体管理、能源管理、社会责任、组织治理、绿色可持续金融等百余项但仅限某一维度的国际标准,在统一、通用的ESG管理方面仍处于空白。国内ESG披露标准仍处摸索阶段,存在披露标准不统一、ESG投资存在“漂绿”风险、披露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ISO 37010的立项与推进,意味着ESG信息披露有望形成更统一的一般原则,提升信息可比性、可信度和透明度,降低“漂绿”空间,并推动企业将ESG要求从报告披露延伸至治理、业务和合规管理流程。
围绕这一标准动向,大成上海办公室陈立彤律师及其团队持续将国际、国内标准研究转化为具体落地实践。在标准制定层面,陈律师不仅参与ISO 37010相关标准制定并牵头G部分内容起草,还作为作者之一参与起草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立项管理、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体系 要求》团体标准。该团体标准明确ESG管理基本原则,绘制ESG体系要素图,应用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高阶结构,并提供ESG管理活动的工具方法,融合全球ESG管理的最新理念和最佳实践,为企业将ESG融入业务管理过程、提升ESG绩效实质性提供了参考。
在服务落地层面,陈立彤律师及其团队助力企业搭建ESG管理体系,把标准内容付诸实施。前不久,团队成功中标签约某银行ISO 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辅导项目。该项目除帮助银行对标ISO 37301、加强金融业务合规风险防范外,还将助力该银行搭建ESG管理体系,为其ESG管理和体系建设赋能。这一实践也体现出,合规管理与ESG管理并非彼此孤立,而是可以在组织治理、风险识别、流程控制和持续改进中形成协同。
在长期服务积累方面,陈立彤律师是ISO国际标准化组织TC309组织机构治理技术委员会中国注册专家,牵头制定或参与制定的标准包括ISO/TS 37008《组织内部调查》、ISO 37001:2016《反贿赂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31022-2020《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指南》等。陈立彤律师前不久荣获由ISO颁发的ISO卓越贡献奖,以表彰其在制定ISO/TS 37008《组织内部调查》标准中的卓越贡献。其团队已累计为百余家央企、省属/市属国有企业以及行业龙头企业提供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内控风控一体化建设以及ISO 37301合规管理体系、ISO 37001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辅导服务,已帮助近30余家企业顺利通过ISO 37301等合规管理体系认证。
基于上述标准参与和项目实践,大成上海办公室在ESG与合规服务中的能力基础更加清晰:一方面,能够更准确理解ISO 37010等ESG披露原则和国内ESG管理体系要求,帮助客户在披露、评估和评级等环节建立更扎实的管理基础;另一方面,能够将ISO 37301、ISO 37001等管理体系经验与ESG管理体系建设相结合,推动ESG要求落到组织治理、业务流程、内控风控和合规管理之中。对于客户而言,这意味着不仅能够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合规保障水平,也有助于降低“漂绿”风险,让ESG绩效提升更具实质性,而非停留于形式编排。
面向未来,大成上海办公室及陈立彤律师团队将继续紧跟ESG国际标准、国内政策和团体标准的发展动态,持续深耕合规管理、内控风控与ESG体系建设,以标准为依据、以落地为目标,助力更多企业在合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之间建立有效连接,为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