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至22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企业ESG管理师培训班”在法大研究生院举办。大成联合党委委员、高级合伙人徐永前律师应邀以《ESG管理体系认证辅导中的主协调律师机制》为题授课。
徐永前律师结合二十大报告“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阐释律师担任ESG认证辅导主协调人的内在机理,分析规则如何对标、规制如何协同、管理如何提升、标准如何引领。他结合外经贸企业职工持股中的主协调律师制度,以及国资委成立后产权转让中的主协调律师机制,提出在ESG管理体系认证辅导中建立主协调机制正当其时。课程围绕中质协《ESG管理体系 要求》团体标准,说明企业构建可持续发展ESG体系的紧迫性,并展望该团体标准向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升级。徐律师还系统讲解了主协调律师的五项职责,包括助推设立董事会层面ESG委员会并细化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指标;协调内部部门和外部中介机构组成联合工作组,沿现场诊断、体系完善、体系运行、第三方认证、绩效成果五个阶段推进认证辅导;围绕《ESG管理体系报告》助力董秘或首席合规官补短板、强弱项,做好利益相关方沟通与回应;针对重要议题开展重要性议题评估,并以合规运营为例提出“一核二化三协同”思路,由首席合规官或董秘牵头建设“治理现代、全面覆盖、有效运转、全球通行”的合规管理体系;围绕《ESG管理体系改善报告》要素,解答各部门ESG议题相关法律问题。最后,徐律师重点讲解了依法之“法”与合规之“规”的区别,并对认证辅导中的问题提供对策。本次授课受到一致好评。
从本次授课内容看,ESG管理体系认证辅导正在从单项合规服务走向治理、环境、社会责任与标准认证相结合的系统工程。对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而言,核心启发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服务视角应从“文本合规”转向“治理嵌入”,更早参与董事会层面ESG委员会建设和三方面细化指标设计;二是服务方式应从“单点支持”转向“协同统筹”,通过主协调机制连接内部部门与外部中介机构,形成联合工作组和阶段性推进路径;三是服务内容应从一般法律意见转向议题化、闭环化支持,围绕报告编制、改善报告、重要性议题评估、利益相关方沟通和法律问题解答持续跟进;四是合规与ESG需要深度融合,以合规运营等高重要性议题为抓手,推动合规管理体系与ESG体系协同运行。
围绕上述启发,大成相关专业服务可进一步优化以下方向:加强ESG与合规标准研究,持续关注团体标准向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演进的动态;完善认证辅导项目组织机制,明确主协调律师五项职责在服务流程中的接口与交付标准;强化重要性议题评估方法,协助董秘或首席合规官识别短板、回应利益相关方关切;建立报告与改善报告法律问题响应机制,提升跨部门、跨机构协同效率。这些优化方向有助于企业在ESG管理体系建设中增强规范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
对客户而言,主协调律师机制的价值在于把分散的ESG要求转化为可落地、可验证、可改进的管理体系,帮助企业在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方面形成清晰指标、责任分工和沟通机制,降低认证辅导过程中的协同成本,提升合规运营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面向制度型开放和可持续发展趋势,围绕ESG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辅导实践,持续深化相关专业研究和服务协同,与各方共同推动企业治理现代化、合规管理完善和绿色低碳转型,为客户创造更稳健、更透明、更具长期价值的专业服务。
